做DNA“亲子鉴定”为了争小牛
一头小黄牛的价值约1000元,但为了争夺所有权,两个农民却不惜花费6000元要给小黄牛做DNA"亲子鉴定",这是2007年9月发生在江西武宁县的一件趣事。无独有偶,前段时间石首市东升镇的两位农民,为了一头小水牛的归属问题,也表示要做DNA亲子鉴定,并闹得不可开交。
记者了解到,这头引起纠纷的小牛,正是石首市东升镇王海村村民付金莲兄弟俩,2009年4月份花3300元从邻村一个农户那里买来的。11月份的时候,他们让小牛跟本村的其他村民的牛一起放养到长江边的一个柴山林。因为天气变冷了,付金莲就把放养了一个多月的小牛牵回了家。因为小牛是自家的,她也没太在意。
十几天之后,三合垸村村民刘绍斌大爷找到她家来说,他家母牛产的一头小牛不见了,碰巧也是在那里放养的,现在刘大爷怀疑是付金莲错牵了他家的小牛。于是刘绍斌大爷将这一情况报告给了东升镇综治办。
随后,东升镇综治办的工作人员以民事财产纠纷对双方进行调查并试图协调解决,但纠纷双方各执己见,协调陷入僵局。期间,有人提出,对母子二牛进行亲子鉴定。经双方同意,综治办草拟了一份耕牛DNA亲子鉴定协议书,双方签字画押,并分别预交了1000元的鉴定费用。
协议书规定,如果经鉴定小水牛确实为刘大爷家母牛所生,那么付金莲理当归还,并承担相关费用。反过来,如果这小牛不是刘大爷家母牛所生,那么小牛就归付金莲家所有,相关费用由刘大爷一并承担。对此,双方都表示同意,也希望通过DNA的高科技手段还自己一个清白。 可是,2010年的1月5日,双方又接到通知,到镇上去更改DNA亲子鉴定的协议。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协议书上鉴定的对象由两头牛变为三头,就是小牛卖家的那头母牛也要参与亲子鉴定,付金莲一家人听了以后,觉得没有这个必要。东升镇综治办的工作人员解释说,协议的变更也是充分考虑到双方的权益,而且这样更科学,更严谨,也符合程序。只不过,这一次预付的DNA鉴定费用由1000元增加到了5000元,因此纠纷双方按协议规定应再补交4000元。
但刘大爷同意并爽快地补齐了4000元的预付金,轮到付金莲时却犯了愁,她不同意进行三方DNA鉴定的协议。她认为,目前的纠纷只涉及到自己的小牛和刘大爷的母牛,她只相信"不是你的就是我的"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如果出现既不是你的,又不是我的,那事情就更复杂了,付金莲望而却步,也不敢设想,因此她拒绝在协议书上签字。至此,DNA鉴定的工作不得不再次叫停。
付金莲认为一次性拿出5000元钱做鉴定,经济上她承受不起,况且鉴定的费用可能要远远超过小牛的价值,没有这个必要。但负责调解的东升镇综治办工作人员却认为,有理走遍天下,胜方不负担鉴定及诉讼的费用,而付金莲既然不同意三方DNA鉴定,现在只能视为放弃。经过研究,东升镇综治办作出决定,小牛暂时由刘大爷领养,而小牛的归属问题只能等DNA鉴定的结果出来以后才能确定。前几天,刘大爷在两个村支书、村长的陪同下,从付金莲的牛圈里将小牛牵走了。
小牛被牵到刘大爷家以后,就天天跟刘大爷家的母牛生活在一起,刘大爷门前空旷的田野成了它们嬉戏游乐的场所。现在,付金莲心中好生失落,对这头曾经在自己家生活过的小牛,她能做的只能是摸一摸,看一看。
刘大爷两老对付金莲的到来不置可否,既不欢迎,也不反对,但看起来他们对小牛的身世已经深信不疑。不过,东升镇综治办的工作人员表示,小牛在刘大爷家也只是暂时的领养关系,它的身份目前还有待进一步确定,现在,三方DNA鉴定的协议书仍然保留着,只要付金莲同意,两年以后再进行DNA鉴定也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