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孩子不是在医院出生的,就办不了出生证明,除非孩子的父母提供亲子鉴定证明。最近,卫生部的这条新规定引发不少人质疑,江西一些本地网络论坛对此议论纷纷。一名准爸爸听说这个规定后,在网上留言说“老婆不敢在家待产了,生怕难办出生证明”。
新规让孕妇待产很紧张
季先生是一名家住南昌市红角洲的准爸爸,眼看妻子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尽管还不到8个月,他就开始天天张罗着帮妻子联系助产医院。“这个事马虎不得,我不想孩子刚出生,就得去做亲子鉴定。”季先生说。
季先生的担忧来自卫生部最新出台的一个通知,这个题为《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因特殊原因在家中或公共场所等非助产医疗机构出生的婴儿,在领取出生证时,领取人需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
“红角洲没有大医院,我老婆要是突然‘发动’在家里生了,我担心开出生证明时费时费力。”季先生说。尽管记者告诉他,这个规定7月才开始实施,他仍然不解地问,这个规定让人感觉不可思议,生孩子莫非逼着别人去医院?
硬要做亲子鉴定不合理
与网上一些质疑的声音相对应的是,我省卫生界一些人士对此也有自己的看法。
“我个人认为这个规定很不便民。”南昌市第一医院的王琳说。我省正规的亲子鉴定机构并不多,偏远山区居民必须到大城市才能做。另外,亲子鉴定的费用最便宜的每人也要800元,高的每人要3000元,一般父母两人都要做,这笔开支绝对是新增的负担。
“鼓励孕妇到医院生孩子,但只能是鼓励而已,而不能用行政手段去强迫。亲子鉴定费用动辄数千元,这笔费用该由谁来出?”南昌一家三级医院的负责人说。浙江杭州院外产子几年前就要提供亲子鉴定,理由是通过其他途径(比如社区或村委会证明)开具的出生证明,难以保证其信息的真实来源,但这些理由难以被百姓接受。
采访中,也有卫生界人士说,卫生部的要求也有一定的针对性,起码它的设定让领取出生证更透明化,能避免少数人在非政策范围内生子,到医院走后门开出生证。
我省出台实施细则
我省对卫生部的这条规定是如何解读的呢?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刘晓辉表示,今年2月初,卫生厅已经接到卫生部的通知,我省出台了有关细则。
针对广大网民反应比较强烈的“领证需要亲子鉴定”规定,刘晓辉说,我省做出比较灵活的规定,内容是:对于未在正规助产机构出生的婴儿,发放《出生医学证明》时,要求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以下证明材料: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该婴儿与其父母或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材料,包括接生单位或个人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婴儿父母(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书。
“亲子鉴定只是三种办证条件之一,而不是前提条件。”刘晓辉说,这条规定实际上对人口管理部门和基层政府机构的办事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